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领导及学校党委的指示、决定,发挥党委的助手和参谋作用。
二、协助党委抓好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及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牵头开展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负责起草学校党委工作报告,年度计划、总结、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等相关文件;组织起草、审核、办理以学校党委名义上报、下发及对外交往的文件;承办上级党组织来文、来电等;接受转呈校内各科室向学校党委的请示、报告及转达党委领导的批示、意见等。
四、统筹安排学校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及有关活动,具体负责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会、党员大会等重要会议及活动的组织实施。办理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拟写会议纪要。负责党委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
五、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督导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党员发展情况,严格履行入党前的政审工作,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把好质量关。
六、开展党员培训教育,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开展主题或专题教育活动。
七、组织开展党支部的考核评比工作,组织党支部书记述职,牵头开展“两优一先”评选及推荐工作等。
八、监督指导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工作。做好党内统计报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各项工作。
九、负责党建宣传及党务公开,党建制度上墙、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维护等。
十、牵头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选派工作人员到乡村振兴帮扶点,统筹学校资源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关心工作队员,关注第一书记的成长,组织慰问工作人员家属。
十一、协助人事部门开展中层干部任免,有关审查、考核工作等。
十二、指导学校工会、团委、妇委会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和协调,需要党群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十四、做好每位新党员的档案材料收集,建立维护党员信息库,新党员档案及时移交人事部门统一保管。
十五、做好党委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十六、完成学校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