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广西首批国家级重点与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7-08-14 01:47    浏览次数:

为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一、部门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要重视财务安全工作,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即使解决,不留后患。

二、财务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如有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尽快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三、财务室必须安装防盗门、护窗栏,设置保险柜。

四、支票和密码分开保管,支票、印章由两人分别管理。

五、收取数额较大的现金需请银行代收,提取数额较大的现金需由两人以上取款,中途不得经办其他事情。

六、出纳在完成报销工作后,要及时锁好保险柜,保存好原始凭证。

七、财务人员要做好钥匙不离手,外出时要锁好办公室的门窗,下班时要切断电源。

八、会计档案由会计负责,不得遗失、破损,查阅档案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并进行登记,按期归还,一般情况不得将档案带走。

九、一切可燃、易燃物品,严禁带入会计室、档案室,不得随意丢弃烟头,灭火器材要放置明显位置。财务人员要了解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十、如有外人来访,财务人员不得将客人单独留在室内,如有急事办理,要请客人暂离财务室,回来再接待。

十一、对不重视安全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处分或处罚。由于违反财务安全制度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不良后果,当事人应负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计财科、保安部负责具体实施。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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