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广西首批国家级重点与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报告及应急预案

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7-08-14 01:56    浏览次数:

、指导思想

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分析和正确判断当前稳定安全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深刻认识做好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不断增强做好稳定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团结一致,扎实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大局。

二、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校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平息和妥善处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努力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

三、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系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原则是: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学校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时,由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件统一指挥,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区教育厅报告。各基层部门在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要认真负起责任,首先确保本部门的稳定安全。

(2)“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学校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制定和出台政策措施时,要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充分考虑到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大规模群体事件发生。要建立健全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各种因素。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学校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时,稳定是全校压倒一切的大局,所有科室、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形成系统联动,要听从指挥,通力协作,发动群众,共同做好稳定安全工作。

(4)“教育疏导,有效控制”原则。按照“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学等多方面的作用,积极疏导,尽力化解,有效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校内。

(5)“快速反应,以快制快”原则。学校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后,事件所涉及的科室要立即报告并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启动各级应急预案,相应的稳定安全应急队伍立即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按照预案中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应的应对措施,抓紧工作,以快制快,防止事态扩大。

(6)“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原则。学校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后,学校领导及科室领导一定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的资料,迅速果断做出处置。

五、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我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劳泰伟

副组长:苏福业 梁文宇 黄仁望

黄 荣

成 员:蒙承陆 刘 伟 黄荣亿 李建明 陈宇前 文 嘉 李辉烈 梁有勇 梁 志 黄雪萍 罗贵庆 谢崇明 黄兹莉

工作职责:

(1)定期分析研究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形势,全面安排部署学校稳定安全各项工作。

(2)研究制定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3)统一指挥学校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4)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拟定下一步工作策略。

(5)审定信息上报的时机和内容。

(6)研究决定学校稳定安全工作方面的奖惩事宜。

(二)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蒙承陆(校办公室)

成 员:刘 伟(党办)

李建明(教务科)

黄兹莉 (人事科)

梁志(学生科)

罗贵庆(保安部)

黄仁望(后勤保障科)

梁有勇(膳食部)

李辉烈(退管部)

欧鋆(团委)

李龙梅(医务室)

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学校稳定安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学校稳定安全信息的上报工作;

党办:负责学校稳定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做好正面解释澄清、疏导引导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教务科:负责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调做好教师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学生科:负责学生系统稳定安全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做好学生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如学生走失、自杀、意外伤害、罢课、聚众、集会、上访、游行示威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保安部:负责学校治安、安全日常工作,发生火灾、爆炸、泄密、投毒、治安案件、重大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秩序的维持、人身安全及公私财物的保护、现场的保护及取证等工作;

后勤保障科:负责学校后勤保障方面稳定安全日常工作,以及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后勤保障、后勤设施问题引发的饮食卫生安全、火灾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校医务室:负责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及传染性疾病的治疗工作,协助做好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校团委:负责组建共青团组织和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稳定安全应急队伍,协助参加学校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退管部:负责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及安全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如离退休教职工聚众、集会、上访、游行示威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健全基层部门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稳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稳定安全工作。

六、预警机制

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实行四级预警机制:学校教学、学习、生活秩序正常,没有发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前瞻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为四级预警;学校发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前瞻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于萌芽状态为三级预警;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已经发生,但处于局部状态为二级预警;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展到较大规模并蔓延至全校为一级预警。

七、具体措施

(一)四级预警

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正常,没有发现大群体性事件前瞻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为四级预警,启动四级预警机制,学校在保持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基础上,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形势与政策教育,把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掌握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防传染性疾病的必要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实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师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化解潜在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4)严格排查事故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定期对校内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和人员集中的重点部位以及办公、后勤等重要设施开展稳定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彻底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5)强化校园网的管理与监控,加强对有害信息源的控制,有效封堵不良信息,果断删除有害信息,及时发现和捕捉苗头性、前瞻性、预警性信息。

(6)做好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稳定安全信息工作机构,实行敏感时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加大信息收集和信息报送力度。

(7)深入群众实际生活,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

(8)不断完善和细化稳定安全工作预案,建立应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建立维护学校稳定的长效机制。

(9)加强大型活动场所的管理,实行使用审批制度。

(10)执行报告制度。建立自下而上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值班电话为:07713129522;信息联络员:1.蒙承陆,手机:15807818959;2.李龙梅,手机:15807802029)。

(二)三级预警

学校发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前瞻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于萌芽状态为三级预警,启动三级预警机制,在继续坚持做好四级预警状态下各方面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前瞻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所涉及的基层部门负责人及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入应急状态。

(2)加强对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前瞻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的跟踪和监控,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特别是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党支部、工会委员的作用,加大信息收集力度,要实时、准确地了解全校稳定安全动态,为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依据。

(3)保卫科同志进入戒备状态,加大校内执勤和巡逻强度,警惕各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严密关注校园稳定安全动态,发现事件苗头要迅速上报。

(4)保卫科要加强对校内和校园周围打字、复印经营网点的管理与监控,严禁打印或复印与突发性事件预警信息有关的、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文字材料。

(5)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保卫科全体保卫工作人员、学生科干部、全体班主任、党支部书记、工会委员进入工作状态,分散在校园内和校园周围,发现大、小字报和宣传单要迅速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对张贴者和散发者要予以制止,迅速带离现场。

(6)在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科室迅速对事件的起因、事件的真相、事件可能发展的程度作深入的调查了解,并迅速组织力量,坚持说服疏导,加强法制宣传,及时化解矛盾,尽力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二级预警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已经发生,但处于局部状态为二级预警,启动二级预警机制,在继续坚持做好四级和三级预警状态下各方面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事件涉及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到达事发现场并启动各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工作。同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教育厅及属地相关部门。

(2)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发生原因,立即通知与事件直接相关的科室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赶到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予以解决;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并立即疏散人群,严格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

(3)保卫科立即加强校门管理,原则上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我校。

(4)充分发挥广大政工队伍,特别是班主任、学生团委干部、学生干部、学生骨干、党支部书记和工会委员的作用,立即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实际情况,并对聚集人群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尽力使事态得到控制,得以平息。

(5)保卫科立即组织保卫干事赶赴现场,维护周围秩序,保护在场师生人身安全,严防有人乘机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挑起校园动荡。

(四)一级预警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展到较大规模并蔓延至全校为一级预警,启动一级预警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区教育厅及属地管理相关部门,请示下一步工作指示。积极组织和动员一切力量,竭尽全力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

(2)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所有校领导、中层领导干部、保卫科全体工作人员、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骨干、党支部书记和工会委员进入紧急工作状态,赶赴事发现场进行耐心的劝阻、说服工作和积极的引导、疏导工作,立即疏散人群,严防事态失控。

(3)如有可能,立即召开全校学生会、学生团委干部会议,讲明事实真相,提出明确要求,发动广大学生会及团委干部做好稳定安全工作。

(4)如果事件涉及到非本校因素,学校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区教育厅及属地管理相关部门请示,由学校主管部门及区教育厅统一指挥协调,同时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严防有人蓄意破坏,乘机煽动闹事,制造事端,严防事态的蔓延和升级。

(6)保卫科要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禁制度,严防校外闲杂人员混入学校串联滋事,制造混乱,本校工作人员持有效证件出入校门,本校学生凭学生证出入学校,外校公务人员暂时谢绝来访。

(7)当校外人员冲击我校时,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所有校领导、中层领导干部、保卫科全体工作人员、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学生骨干、党支部书记和工会委员,提前布置,充分准备,应对有力,确保校园安全。

(8)在事态进一步扩大,依靠学校的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入学校协助维持秩序,保护师生安全,并尽量避免与我校师生发生冲突。

(9)如果学生有集会、游行的苗头,学校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并耐心做好引导、教育、劝阻、说服工作,尽量不要和学生发生正面冲突,尽最大努力把学生的聚集活动控制在校园内部。

(10)在学生确已冲出校门上街游行的情况下,应立即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区教育厅、公安机关、自治区及市政府请示,并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快将学生带回学校,努力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群体性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科室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要建立处置大规模群体性物资储备制度,车辆、照明、灭火等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处置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各种应急处置物资及时到位。

(三)资金保障

学校做好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疏散、安置参与人员所需经费预算。确保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实施。

(四)人员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处置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

(五)培训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指挥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部门协同处理、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的反映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比较完善和规范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六)法律保障

及时搜集和研究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法律法规,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九、附则

(一)奖励和责任

学校将根据区教育厅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我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或制定错误政策、作出错误决策,侵害师生利益,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或致事件升级的。

2.对我校存在的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致使大规模群体事件发生的。

3.因泄露国家秘密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师生集体上访或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

4.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失当的。

5.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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